太图之声(第1660期)| 馆员讲书《甲骨文有故事:了解甲骨文不能不学的13堂必修课》6
2024年08月30日 15:41:43编辑撰稿人·播讲人
梁颖娟
太原市图书馆基建办馆员
活动策划 | 范雨琦
活动统筹 | 卢丽君
活动组织|卢丽君 范雨琦 张瑞峰
文案撰写|卢丽君
资料留存|郝雨欣
思维导图
第8堂课:商代的三年守丧之礼
我国的古籍中多次提到,古时有为父母亲守丧三年的习俗。《史记·仲尼弟子列传》中记载,孔子认为,三年的守丧期是上自天子、下至庶人的通礼;但是墨家认为,守丧时间太长会荒废事务。孔子的弟子宰予认同墨家的主张,认为三年不实行礼仪,礼仪制度会崩坏;三年不弹奏乐器,技术也会生疏而败坏;建议收割了新谷子,过了新年后,就可以解除守丧,不必等三年那么久。孔子则解释守丧时间的长短是源于一个人出生后,要经过父母亲三年的怀抱和背负,才能够下地来独立自由行动,所以父母亲死亡的时候也要用同样的时间去报答他们的恩情。不过,根据一般抚育子女的经验,孩子一岁多就可以任由他们在地上行动了,很少需要整天抱在怀中,所以孔子的解释可能不得其实,而另有可能的原因。
对于正常死亡和异常死亡,甲骨文有不同的字词去表达,而且对于死亡的观念与现代人对死亡的理解不太一样。现在我们以没有呼吸或脑死为死亡的定义。但在古代,是以尸体腐化成白骨作为死亡的标志。《汉书·南粤列传》中,南粤王有这么一句话:“今陛下幸哀怜,复故号,通使汉如故,老夫死骨不腐,改号不敢为帝矣!”这里南粤王是在向汉朝皇帝表明,在他的肉身腐烂成白骨之前,也就是他真正死亡之前,绝不敢再称帝号与汉朝抗衡。这句话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古代面对死亡的处理方式。
这就涉及到古代的“二次葬”。所谓“二次葬”是指人死后入土埋葬,等到尸体腐化后,掘墓取出骸骨,再择一地进行安葬。因为中国古人的观念是,待尸体腐化成白骨后,再经过一次埋葬仪式才算真正离开人间。甲骨文的“尸”字,是曲腿蹲踞貌,这是“二次葬”所采用的埋葬姿势。因为人刚死的时候躯体是僵硬的,要等到身体腐化成白骨,才能再次被收殓而排列整理成蹲踞的姿势。
尸体化成白骨的时间,因不同地方、不同埋葬条件而稍有差异,如果暴露于空气中,血肉很快就被分解掉;若是埋葬在地下则维持较久,但所需时间也由于埋葬方式、棺材材料以及土地性质等不同条件而有极大差异。经过考证,古代在华北地区,一般可能需要三年时间。
中国有个著名的商代传说,最早见于《尚书·无逸篇》:“其在高宗……作其即位,乃或亮阴,三年不言。”意思是说,商朝时,新即位的武丁守丧三年,不对国政表示意见,由辅政的大臣全权处理政务。《尚书·舜典》中有:“二十有八载,帝乃殂落,百姓如丧考妣,三载,四海遏密八音。”百姓也会为了哀悼帝尧的死亡,而守丧三年,不演奏音乐。屈原在《天问》中曾质疑为什么夏禹的父亲——鲧,死了三年还不化为白骨。唐朝时,李白因有要事需离开四川,出发前,用刀把朋友的尸体解剖成白骨,完成了丧葬仪式。可以想象,不论服丧的形式如何,都要等到尸体化成白骨,丧事才算最终完成。而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三年时间。后世不详其由,逐渐出现了各种讹传。
第9堂课:捡骨风俗的源流
上一堂课中,作者论述了中国古代为双亲守丧三年的习俗,多半是基于二次葬的原因,而在华北地区,尸体化成白骨大约需要等待三年时间。
其实在古代,人的死亡除了自然或生病的原因以外,还有人为的暴力加害。在中国,击杀老人的习俗,可以追溯到几十万年前的北京周口店猿人;在国外的旧石器遗址中,也常有老人的头盖骨被人用利器击破的例子。
学者们推测,几十万年前的社会,击破老人头盖骨或许是因为野蛮的人吃人的现象;或许并非由于饥饿,而是古人认为吃了别人的脑可以增强个人的精神魔力;当然,也有可能是因为经济因素或对他人有利的不同考虑。
上古人类生产力低下,粮食经常匮乏,尤其是在疾病流行或部族迁徙频繁的时候,病弱的老人往往建议把自己杀了喂食同胞,解除族人饥饿的危机。对于那些老人来说,能对大家有所贡献,也是一种解脱,要比病死而腐朽于地下安心得多。不过,以上看法仍有待商榷。
“微”字字体演变
另外,古人认为,身体不破坏,灵魂就没有办法从身体逸出而前往投胎,重新回到人间。所以对古人来说,以老弱病残的身躯更换一具新生健康的身体,没什么可遗憾的。因此,甲骨文的“微”字表现了中国古时把老人打死使其超生的习俗。在文明时代看来,这是很不人道的野蛮行为;但在那个释放灵魂才能前往投生的蒙昧时代,打死亲人是为人子者应尽的孝道,否则死者灵魂会因不能重生而骚扰亲人,成为全家真正的不幸。
民俗调查员在四川省发现两则同一出处的故事,反映了当地以前有杀害老人而食其肉的习俗。一则是说,某个老人在屋顶修补茅草盖,其子在屋下烧开水,大叫父亲下来,以便烹煮以飨宴村人。父亲回答说他尚有谋生能力,请儿子晚些时日再执行,但儿子回答父亲已吃了他人的肉,现在轮到他回请的时候了;父亲觉得无可辩解,只好下屋顶来接受烹煮的命运。另一则故事则是父亲要儿子杀一头牛以代替自己,从此这里的人逢丧就宰杀一头牛来宴请村人,不再杀老人了。从这两则故事可以推论,古时这里有杀害老人、解放精灵以投生的古老传统。
公元前3世纪,屈原在《楚辞·天问》中有“何勤子屠母,而死分竟地?”的反问,意思是为什么要鼓励孩子杀了母亲,而且把尸体四处分散?可能是楚国宗庙的壁画上,有夏朝的国王——启——杀害自己母亲的故事,屈原不了解这种古代的习俗,才对上天提出质问:何以做出这种大逆不道行为的人,还被认为是贤良的君王。
后来,社会文明程度提高,人们不忍心亲手杀死年老的亲人,就改为把老弱之人送到有野兽出没的山野,让野兽来执行放血、释出灵魂的工作,等野兽吃完肉以后,再捡回骨头加以埋葬。
汉代流传有一则故事,原谷帮父亲一起把祖父抬到山上去丢弃。当原谷把担架带下山时,父亲问他为什么要把担架带回来,原谷回答说是要留待将来抬父亲到山上;父亲不愿自己将来也被送上山,孤零零地等待被野兽咬死,于是就把祖父又抬回家奉养,原谷因此获得了孝孙的好名声。
东汉及北魏石像上所画孝孙原谷的故事
渐渐地人们又觉得,把老人送到荒山郊野等野兽来咬死是种不仁的行为,就改为等到老人死后才丢弃荒野,过些日子再去捡回已被野兽吃剩的骨头加以埋葬。战国初期的《墨子·节葬》有云:“楚之南有炎人国者,其亲戚死,朽其肉而弃之,然后埋其骨,乃成为孝子。”就是说,楚国南面的炎人国,有亲人死了,就丢弃等到肉体腐朽了,再捡拾骨头加以埋葬,这样才能成为孝子。
总之,由于人们的恻隐之心,埋葬习俗从棒杀老人演变为遗弃老人于山野,让野兽代替人们杀死老人;再演变到待人死亡后将尸体送到没有人迹的野外让野兽啃食。
虽然有了以上的演变,但是基于必须流血而死的礼仪观念,丧葬仪式中可能就会以红色的东西代表血。6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与其后的墓葬仪式中,朱砂是常见之物;在商代,士族或稍具规模的墓葬里,几乎都可见红色朱砂的使用,只有奴隶或低阶民众才没有,这种现象不仅发生于中国新石器以来的墓葬,也可见于国外的墓葬,所以是全球性的现象。比较合理的解释是红色代表血,表示释放灵魂、赋予新生命。
《甲骨文有故事:了解甲骨文不能不学的13堂必修课》
馆藏信息
书名:《甲骨文有故事:了解甲骨文不能不学的13堂必修课》
作者:许进雄
出版社:化学工业出版社
出版时间:2021年2月
页数:185
定价:88元
ISBN:978-7-122-37613-8
索书号:K877.14/3834
馆藏地点:社科借阅区; 2020年之后新保存本阅览区
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登录“太图之声”手机版首页
往期回顾: